和平区,隶属辽宁省沈阳市,位于沈阳市中心区域,从北至东分别与皇姑区、铁西区、于洪区、苏家屯区、浑南区、沈河区六个区接壤相邻,地处北纬41°75’17″-41°83’90″,东经123°38’51″-123°50‘36“之间。总面积61.06平方千米。2013年,户籍总人口65万人,全区辖12个街道。2016年和平区地区生产总值完成866亿元,同比2015年增长5.1%,服务业增加值在地区生产总值中的比重上升到85.7%,现代服务业占服务业比重达到71%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810亿元,同比2015年增长2%。2018年9月,入选中国城区100强。
和平保密协议
1.保密范围:
财务信息:包括收款、存款、付款、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,以及各项销售费用、利润数据、种类凭证、各项报表等。
客户资料:包括客户名单、产品信息、采购资料等。
经营信息:包括公司的方针、策略、发展方向、技术秘密、研究开发记录、技术报告、技术文档等。
合同信息:包括合同及分包商合同、协议等。
2.保密义务:
双方同意,在委托期间以及委托结束后,未经对方书面同意,不得公开发表或向其他人泄露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。
不得为其他目的使用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。
不得复印、转移含有商业秘密的资料。
3.保密期限:
保密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,并可能设定具体的保密期限。
在某些情况下,即使委托关系结束,保密义务也可能继续存在。
4.保密费用:
在委托期间,委托方可能需要向受托方支付保密费用,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应在协议中明确。
5.违约责任:
如果一方违反保密协议,需要承担违约责任,包括赔偿损失等。
6.其他条款:
保密协议还可能包含其他条款,如争议解决方式、法律适用等。